泉侨职防[2020]21号
泉州华侨职校关于延期(暂停)实习的通知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延期(暂停)实习的通知》(闽教明电〔2020〕9号)要求,我校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
1.学校2020年春季尚未开展的实习,延期(暂停)组织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延期实习的顶岗实习学生应留在家庭所在地,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班级要密切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
2.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学校顶岗实习时间减少的问题,各专业部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资源或采用其它实践教学方式妥善解决,必要时经批准可适当调整毕业条件中的实习考核要求。
3.实习延期(暂停)结束时间,将由省教育厅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未通知实习延期(暂停)结束前,严禁任何学生擅自提前参加顶岗实习。
4. 班主任要组织全面摸排核查,准确掌握实习学生人数和相关情况并建立名册。
5.各班主任要对实习学生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
各班主任每周四下午17:00前填报《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班级实习学生情况表》,将电子文档报送至实训就业处赵老师邮箱:397491583@qq.com。
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发烧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的实习学生,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泉州华侨职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