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产品装调与智能检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产品装调与智能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产品装调与智能检测项目
2.备案编号:ZJCZBC0011
3.项目编号:ZJCZBC001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产品装调与智能检测项目
|
147200 |
否 |
147200 |
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4期节能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9)其他政策:无。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包:1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从2019年07月18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22日 17:00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请各潜在谈判供应商联系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购买,本次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9.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泉州市安吉南路闻馨一品3号楼701室
11.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鲤城区北门都督第2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法:13506059595
代理机构: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安吉南路闻馨一品3号楼701室
联系人:小庄
联系方法:0595-22296677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安建设南路支行 |
银行账号:1352 1501 0400 0405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ZJ*****、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