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QZKDZB1868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服务项目采购
三、谈判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谈判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元);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谈判为无效谈判。
五、谈判供应商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5条。
六、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 2018年0月05日至2018年08月08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截止;
凡愿意参加谈判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时间:2018年08月0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北门街都督第巷2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3905980304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账号:3500165249005252827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28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 真:0595-22868107
十四、本次谈判解释权及谈判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