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公告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招标人名称)的实训楼室外配套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泉华职采购[2018]026号;
2、工程规模:项目最高控制价16.3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实训楼室外配套工程;具体以现场勘查现状确认为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5个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60周岁以下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开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招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愿者请于2018年09月03日至09月0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 时00分至18时00分),到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
2、中标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3、在本工程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布在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公告栏及网站(http://220.162.12.173/) 上。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1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楼会议室。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购买标书凭证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5、招标活动公告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公告栏及网站(http://220.162.12.173/)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北门街都督第巷2号
邮编:362000
电 话:22798483
联系人:陈主任、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