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华侨职校鉴定考核规则
1. 理论考场规则
(1) 参加鉴定理论考试人员,必须预先做好准备工作,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
(2) 应考人员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3) 考试时,应考人员应带好必需的文具,不准带书籍、稿纸、讲义、资料等物入场。如已带来,必须交到监考人员处,考完后认领取回。考试中间不准离开考场。
(4) 试卷中如有文字、图、符号不清楚处,必须举手提问。
(5) 提前考试完毕后,将试卷反扣在课桌上,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考试终了,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离开考场。
(6) 考试过程中,应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严禁交头接耳,严禁作弊,严禁扰乱考场秩序,凡违反者,试卷作废处理。
(7) 应考人员要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监考人员争吵,凡争吵者,立即责令退出考场。
(8) 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清理考场,整理试卷,以防缺少遗失。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交鉴定站。
2. 技能考场规则
(1) 参加鉴定操作技能考试人员,必须预先做好准备工作,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工位(机台)操作。
(2) 应考人员应按专业(工种)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
(3) 应考人员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论处。
(4) 应考人员应独立完成考核工件加工制作、操作、调整等考试项目,他入不得在旁指导。
(5) 试卷中如有文字、图纸不清楚处,必须举手提问。考试过程有疑问处,举手提问,由监考人员处理。如因自然需要须离开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开。
(6) 应考人员要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应遵守操作规程,凡损坏设备、器材、工量具,一律负责赔偿。
提前完成工件加工制作、操作者,工件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放置后,立即离开考场。考试时间到,应立即停止操作,将工件送检。如允许延长操作时间的,由监考人员通知确定。
(7) 应考人员要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监考人员争吵。凡争吵者,立即责令退出考场。
(8) 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清理考场,整理试卷,以防缺少遗失。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交鉴定站。
3. 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2)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负责地工作。
(3) 考评人员应作风正派,不徇私舞弊地做到评卷(检测)公正、准确,保证鉴定质量。
(4) 考评人员如对所分配考试项目负全责,要公平办事,坚持原则,有权拒绝任何人说情通融。
(5) 考评(鉴定)时注意抓好以下环节:
(6) 鉴定前各项准备;现场主考;现场监考;试卷评分;工件检测;成绩评定;资料、材料入库、入档。
(7) 严格考场纪律,维持考场秩序。
(8) 在主考、监考时,不得看报谈天,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吸烟。
(9) 对试题、考核工件技术要求做好考前保密工作。
(10)坚持安全第一,防止和杜绝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11)考试结束,要在试卷评分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4. 考评人员的职业道德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遵守法纪,认真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保证鉴定质量,维护鉴定站的权威性和声誉。
(3) 应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团结协作。
(4) 作风正派、 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自觉抑制不正风,做到鉴定公正、准确。
(5) 当事亲属参加鉴定时,应自觉回避。
5. 监考员工作规则
(1) 监考员由鉴定站选定思想作风正派,有强烈的责任心,熟悉考场规则的人员担任。
(2) 每次开考前,监考员应提早15分钟到现场,检查考室密封条完整,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允许考生进场。
(3) 考生进场后,应检查考生是否按准考证号安排的位置就座,有无携带笔、计算器以外和答题无关的物品。发现后应及时收缴,待考生考试结束后领回。
(4) 考前5分钟向鉴定站领取密封试卷袋,分发试卷。
(5) 考试开始,提醒考生在试卷的密封栏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6) 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应检查督促考生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看书、聊天或作与监考无关的其它事情。
(7) 考试完毕,按顺序收齐考卷,并按密封要求装订本考室试卷,填写考场记录。将考卷和考场记录交鉴定站。
6. 鉴定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
(一)本站鉴定小组分为:每个工种设鉴定小组,由三至五名考评员组成,设组长一人。
(二)鉴定小组成员资格与聘任:
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技师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
考评员由站长聘任。任期三年,并采取不定期轮换,调整考评员的方式组成专业鉴定小组。
(三)鉴定小组职责;
(1) 负责研究国家或省试题库提取的试题组合制卷。
(2) 负责考务准备、主考、监考。
(3) 负责对理论知识的评卷和操作技能工件(产品)检测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