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迎新晚会搭设舞台、LED、灯光、音响设备的项目”的询价函
各符合条件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迎新晚会搭设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基本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询价人: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迎新晚会搭设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的项目
三、项目编号:泉侨职招〔2025〕45号
四、最高控制价:32000.00元。
经评审最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并列,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搭设迎新晚会演出的舞台、配备必要的音响、灯光、背景LED等设备,负责搬运都督第校区餐宿楼五楼合唱台阶,并于结束后搬回原位。并整场晚会录制视频(双机位)。
2.设备要求:适合学校操场露天迎新晚会演出使用的设备,舞台结实、美观、安全,达到国标的标准设备,舞台尺寸宽14米,深10米。音响、灯光等设备使用效果好,灯光色彩齐全、充足。背景LED显示屏,尺寸宽12米,高4米。两侧副台各制作太空架展布,宽1.5 米,高4米。
3.施工要求:按学校要求正常施工,施工过程不损坏学校设备财产,保证施工安全。
4.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都督第校区操场。
六、报价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企查查或天眼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权穿透信息证明等相关文件供询价人审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A4纸张),并装订、密封、签字;未能提供的不作为投标候选人推荐,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证明函但中标后无法实现的,按虚假应标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单独密封的唯一报价材料(格式见下表,可附清单)
关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迎新晚会搭设舞台、LED、灯光、音响设备的项目”报价单
|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报价总金额(人民币)单位:元 |
|
|
|
七、项目保证金:无
八、付款方式:采购方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使用等完成,一次性付清款项;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无条件全部整改完成,并再次组织验收合格,否则采购方拒付款项。
九、询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下午5:00前。
十、询价函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都督第校区保安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校园网(http://www.qzhqzx.com)和校务公开栏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北门街都督第巷2-1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冯彩琳 手机:18150607985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2025年10月13日
闽公网安备3505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