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服务项目
的招标公告
一、由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服务项目”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编号:FJYFCGZ201924
三、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服务项目(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自费组织到现场勘察。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后可不提供)。
3、法人委托授权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谈判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无法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的,应对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进行声明)。
7、提供谈判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8、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预算为:肆拾柒万元整(¥47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视为无效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谈判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人须知》。
七、采购文件发告时间:2019年7月 16 日至2019 年7 月 22日。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购买期限:2019年7 月16日至2019年7月23 日17:30截止。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19 年 7 月23日到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200元。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 24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2019年 7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三、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布,针对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谈判人通知,请潜在谈判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人联系人:陈亭兰 联系电话:1350605959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28097500
联系电话:杨先生 电 话:0595-28096567
电子信箱:fjyfzb@126.com
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浦西支行
帐 号:35050165425600000032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