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实训楼学术报告厅音响、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实训楼学术报告厅音响、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QZKDZB1886
二、项目名称: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实训楼学术报告厅音响、舞台灯光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15项。
六、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 2018年08月29日至2018年09月05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截止;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北门街都督第巷2号
联 系 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1555950838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们639250710101 采购代: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账 号:3500165249005252827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28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 真:0595-22868107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