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我校开展2021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
2021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21〕352号)要求,我校开展2021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一、举行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知识讲座
11月30日下午第三节,我校特邀泉州市鲤城交警大队一中队王琳玲警官到我校为全体学生开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知识讲座。
本次知识讲座,王警官主要从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做一个合格的交通安全参与者这个角度出发,向全体学生介绍了无证驾驶、不佩戴头盔、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的危害。王警官结合视频的形式,向全体学生介绍骑车、走路的注意事项,告诫全体学生务必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通过王警官的细致讲解,有助于我校学生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意识,提高法治观念,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二、开展主题班会活动
12月1日下午第三节,我校各班开展“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班会活动。各班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重点针对闯红灯、骑车带人、平行骑车、攀扶其他车辆以及边玩手机边骑车、在机动车道内骑行、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等违法交通规则行为进行重点教育。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再次强调所有学生务必年满16周岁才能申请骑行电动车,若骑行电动车,务必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学会避险,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进行全面排查
我校以各专业部为单位,对全校所有班级的学生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允许申请骑电动车。我校通过层层排查,全面把关,教育引导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交通参与者。
四、分发《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为加强家校联系,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做好交通安全教育,12月2日我校向全校学生分发《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致家长一封信中,要求我校全体学生承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承诺骑车安全、乘车安全以及步行安全,家长承诺配合学校的相关工作部署,对学生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通过LED屏与微信群进行宣传教育
为了切实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我校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并借助微信群转发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视频,教育学生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